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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速讯: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行信用承诺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12-07 16:21:10 来源:


【资料图】

为全力打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廉洁高效”的阳光交易平台,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今年以来,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领域中的充分应用,以诚信体系建设为抓手,不断优化便企举措,着力为企业再减负,切实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以实际行动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实行投标供应商资格信用应用。针对在县级政府采购2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活动的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减轻供应商在每一项政府采购活动中都需要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负担,按照“书面承诺、替代证明、成交核验并公示、违诺必罚并追责”的原则,只需供应商作出书面承诺,即可免于提交财务报告、完税证明、无违法记录等6种证明材料,投标时企业需提交的证明材料从“多次多项”到“零提供”,真正实现投标“零门槛”。

持续推行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一是对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推行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二是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企业系统自动免缴投标保证金,并积极探索AA企业投标保证金减半的措施。通过给守信者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树立正向激励标杆,建立诚信竞争良性循环机制。

全面签订《信用承诺书》。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项目前期签订合同,承诺其不干预影响评标活动公平进行;投标人在投标时签订,承诺其践行诚信经营理念,维护良好经济秩序;评审专家在评审前签订,承诺项目评审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有效形成人人承诺、重诺,守诺的良好信用氛围。

积极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按照南阳市公管办《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办法》宛公管办【2022】11号文件要求,全面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对进场的所有项目由公管办、行业监督部门和中心对各市场交易主体进行信用评价,为有效引导交易主体树立守信践诺、行业自律、公平竞争的理念发挥重要作用。(薛小磊 李贺 李妍)

标签: 信用评价 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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