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2023年第22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宇人”)的首发事项。公司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傅德福、朱晓洁。
信宇人拟募集资金46,224.66万元,计划分别用于惠州信宇人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制造扩建项目、锂电池智能关键装备生产制造项目、惠州信宇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资料图】
2019年至2022年1-6月,信宇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2,797.20万元、24,038.11万元、53,665.69万元、15,207.16万元,实现净利润-2,587.74万元、1,312.36万元、5,970.60万元、-3,499.3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560.93万元、1,422.79万元、6,045.31万元、-3,600.25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967.28万元、416.32万元、4,983.19万元、-4,151.15万元。
上述同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88.20万元、805.96万元、18,339.48万元、-4,573.62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9,602.34万元、17,207.78万元、42,763.93万元、17,243.01万元。
经计算,公司主营业务收现比分别为75.28%、71.83%、80.36%、123.00%,净现比分别为123.20%、61.43%、307.16%、130.70%。
公司预计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66,947.65万元,同比增长24.75%,主要原因为公司锂电干燥设备和锂电辊分设备销售规模扩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73.04万元,同比增长10.3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13.02万元,同比增长0.6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75.81万元,较2021年净额变动为-126.59%。
2019年至2022年6月30日,信宇人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合计分别为12,658.65万元、18,857.93万元、30,514.45万元和34,899.3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92%、78.45%、56.86%和114.75%。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0.97、1.64、2.58、1.14,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值分别为1.24-5.98、1.63-4.69、2.43-3.95、1.27-2.2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382.46万元、13,792.41万元、24,426.82万元、27,761.07万元,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3,305.75万元、1,588.70万元、7,577.02万元和5,843.32万元,其他应收款700.79万元、447.51万元、420.90万元和414.54万元。
经计算,公司应收款合计分别为12389万元、13656.75万元、27191.34万元、27983.82万元。
2019年至2022年6月30日,信宇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2,509.77万元、11,910.53万元、22,823.89万元和31,035.1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2.55%、31.62%、27.16%和35.15%。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73、1.26、2.08、0.86,同行业公司存货周转率均值分别为1.14-1.74、1.19-2.18、1.05-2.43、0.39-1.41。
2019年至2022年6月30日,信宇人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4,565.82万元、-12,992.50万元、-6,947.19万元和-10,547.44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2,253.24万元、-9,759.42万元、-5,673.29万元和-5,048.30万元;报告期各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4,967.28万元、416.32万元、4,983.19万元和-4,151.15万元。
据界面新闻报道,近年来,随着锂电池行业市场集中度提升,锂电设备行业的龙头效应也十分明显。与聚焦行业前中段的竞争对手相比,信宇人的收入规模略显“渺小”。2021年,利元亨实现总营收23.31亿元,同比增长63.04%,其中锂电池制造设备21.37亿元;先导智能实现营收100.37亿元,同比增长71.32%,其中锂电池智能装备69.56亿元;赢合科技实现总营收52.01亿元,同比增长118.12%,其中锂电装备业务收入为49.7亿元。
据时代商学院报道,信宇人还存在财务内控不规范的问题,其中包括该公司向实控人、股东以及股东名下关联企业拆借资金,未实际开展业务的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存资金转贷等情况。2022年上半年,经信宇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批,实控人杨志明、实控人曾芳、机构股东智慧树、自然人股东王家砚分别向该公司借款448.71万元、192.96万元、74.79万元、4.22万元,合计借款716.92万元,用于按时缴纳因信宇人股份制改造而产生的所得税款。信宇人还存在与子公司资金转贷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问询函显示,龚少敏曾担任信宇人董事、财务总监,并在报告期内离职,深交所要求该公司解释报告期内更换财务总监的原因,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拟募集资金4.6亿元
信宇人是专注于高端装备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以锂离子电池干燥设备和涂布设备为核心的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包括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和其他自动化设备,为锂离子电池、光电、医疗用品、氢燃料电池等行业客户提供高端装备和自动化解决方案。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杨志明直接持有公司39.6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曾芳直接持有公司14.44%的股份,杨志明与曾芳为夫妻关系,两人合计拥有公司54.13%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此外,曾芳通过智慧树控制公司6.62%的股份。
信宇人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443.859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拟募集资金46,224.66万元,计划分别用于惠州信宇人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制造扩建项目、锂电池智能关键装备生产制造项目、惠州信宇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业绩持续增长
2019年至2022年1-6月,信宇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2,797.20万元、24,038.11万元、53,665.69万元、15,207.16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2,754.74万元、23,957.01万元、53,216.46万元、14,018.99万元。
上述同期,公司实现净利润-2,587.74万元、1,312.36万元、5,970.60万元、-3,499.3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560.93万元、1,422.79万元、6,045.31万元、-3,600.25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967.28万元、416.32万元、4,983.19万元、-4,151.15万元。
上述同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88.20万元、805.96万元、18,339.48万元、-4,573.62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9,602.34万元、17,207.78万元、42,763.93万元、17,243.01万元。
经计算,公司主营业务收现比分别为75.28%、71.83%、80.36%、123.00%,净现比分别为123.20%、61.43%、307.16%、130.70%。
公司预计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66,947.65万元,同比增长24.75%,主要原因为公司锂电干燥设备和锂电辊分设备销售规模扩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73.04万元,同比增长10.3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13.02万元,同比增长0.60%。
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75.81万元,较2021年净额变动为-126.59%,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2022年上半年末应收款2.8亿元
2019年至2022年6月30日,信宇人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合计分别为12,658.65万元、18,857.93万元、30,514.45万元和34,899.3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92%、78.45%、56.86%和114.7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382.46万元、13,792.41万元、24,426.82万元、27,761.07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0.97、1.64、2.58、1.14,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值分别为1.24-5.98、1.63-4.69、2.43-3.95、1.27-2.24。
2019年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3,305.75万元、1,588.70万元、7,577.02万元和5,843.3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24%、4.22%、9.02%和6.6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700.79万元、447.51万元、420.90万元和414.5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8%、1.19%、0.50%和0.47%,主要包括保证金、押金、备用金和代垫社保款等。
经计算,公司应收款合计分别为12389万元、13656.75万元、27191.34万元、27983.82万元。
2022年上半年末存货3.1亿元
2019年至2022年6月30日,信宇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2,509.77万元、11,910.53万元、22,823.89万元和31,035.1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2.55%、31.62%、27.16%和35.15%,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0.12%、23.85%、20.43%和25.79%,占比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为发出商品、在制品和原材料,主要原因为公司产品为定制化设备,生产销售周期较长。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研发设计、零部件制造、组装及调试,生产周期普遍为6个月以内。设备交付客户后,公司对产品进行安装、调试并达到量产状态后,客户对设备进行验收,从发货到验收时间普遍为6个月以内。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产成品)金额分别为1,631.39万元、957.79万元、1,077.34万元、2,327.31万元,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13.04%、8.04%、4.72%、7.5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778.20万元、1,374.68万元、1,489.15万元和2,487.46万元,占当期存货余额比例分别为5.86%、10.35%、6.12%和7.42%。
如果未来客户因市场环境恶化、自身经营恶化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出现违约撤销订单,或者产品及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原材料积压、在产品和产成品出现贬值,公司将面临合同亏损及存货跌价的风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73、1.26、2.08、0.86,同行业公司存货周转率均值分别为1.14-1.74、1.19-2.18、1.05-2.43、0.39-1.41。
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2019年至2022年6月30日,信宇人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4,565.82万元、-12,992.50万元、-6,947.19万元和-10,547.44万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2,253.24万元、-9,759.42万元、-5,673.29万元和-5,048.30万元;报告期各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4,967.28万元、416.32万元、4,983.19万元和-4,151.15万元。
如果公司收入未能继续增长,或出现研发失败、新产品未得到客户认同的情况,公司的未弥补亏损可能继续扩大,将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界面新闻:行业龙头效应明显信宇人收入规模略显“渺小”
据界面新闻报道,据悉,锂电池的生产工艺大致可分为极片制作、电芯组装、电池检测封装三个工序段,因此锂电设备也分为前段极片制作设备、中段电芯组装设备和后段电池检测封装设备,信宇人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前中段。
近年来,随着锂电池行业市场集中度提升,锂电设备行业的龙头效应也十分明显。与聚焦行业前中段的竞争对手相比,信宇人的收入规模略显“渺小”。
根据GGII数据,受益下游动力电池厂商的大幅扩产,2021年国内锂电设备市场规模达588亿元,同比增长104.88%。
2021年,利元亨实现总营收23.31亿元,同比增长63.04%,其中锂电池制造设备21.37亿元;先导智能实现营收100.37亿元,同比增长71.32%,其中锂电池智能装备69.56亿元;赢合科技实现总营收52.01亿元,同比增长118.12%,其中锂电装备业务收入为49.07亿元。
信宇人与上述公司差在哪?首先可以从下游客户窥见一二。
图片来源:招股书
不难发现,2019年-2021年,信宇人的前五大客户变动频繁,且几家龙头锂电池厂商也未在名单,即便比亚迪在列,但是收入贡献力度也不大,而2021年中标的高邮建设项目又是否能够持续呢?
反观前述同行,3家公司多与宁德时代、比亚迪、蜂巢能源、国轩高科等龙头锂电池企业和新能源车企合作。2021年,利元亨前五大客户集中度95.47%,其中对第一大客户(锂电池龙头企业)销售收入19.91亿元,占比85.41%;先导智能客户集中度70.76%,对第一大客户也即公司股东宁德时代销售收入41.07亿元,占比40.92%;赢合科技客户集中度61.26%,对第一大客户销售收入16.4亿元,占比31.52%。
目前,我国从事锂电设备制造的企业数量众多,多数企业规模较小,其中提供中端锂电设备的企业最多。在动力电池行业加速洗牌、集中度提升的趋势下,锂电设备行业也加速了弱势企业的出清,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同时锂电设备企业客户粘性较高,绑定一线电池企业的龙头锂电设备企业将获得更强的竞争优势。
图片来源:招股书
从对头部企业的在手订单来看,信宇人想要拿下龙头锂电厂商、车企大单并非易事,一方面公司对其黏性不强,另一方面势必需要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但收入比不上龙头,所支出的研发自然也跟不上。
时代商学院:向各关联方拆借资金,IPO前夕财务总监离职
据时代商学院报道,除了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信宇人还存在财务内控不规范的问题,其中包括该公司向实控人、股东以及股东名下关联企业拆借资金,未实际开展业务的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存资金转贷等情况。
2022年上半年,经信宇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批,实控人杨志明、实控人曾芳、机构股东智慧树、自然人股东王家砚分别向该公司借款448.71万元、192.96万元、74.79万元、4.22万元,合计借款716.92万元,用于按时缴纳因信宇人股份制改造而产生的所得税款。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对此,该公司解释称由于部分股东对税法理解不到位等原因未能及时履行纳税义务。信宇人作为扣缴义务人,若未及时解缴税款,存在被税务处罚的风险,进而对上市进程造成不利影响。因此该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分别于2022年1月5日及2022年1月21日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由信宇人为自然人发起人代扣代缴股份制改造涉及的所得税款,由智慧树为持股员工代扣代缴股份制改造涉及的所得税款。
上述代扣代缴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流程审议程序中,按照向关联方提供借款的名义处理。
信宇人还存在与子公司资金转贷的情况。2017年9月,信宇人设立子公司华科技术,计划利用华科技术承接母公司的锂电自动化装配线及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由于该公司目前锂电自动化装配线业务规模较小,以及市场对锂电自动化装配线核心零部件的需求不大等原因,华科技术自成立以来尚未实际开展相关业务。
2019年4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将758.46万元的资金通过受托支付方式转账给华科技术,华科技术于当月将相关资金转回母公司信宇人,该笔资金属于母子公司之间的转贷。
信宇人解释,上述母子公司之间的转贷行为主要是为了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的要求。该笔转贷行为形成的银行借款已到期归还,未出现逾期或违约的情形。
此外,2019年4月,信宇人向股东王家砚持股的关联方公司东莞市天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出借100万元,并于2019年5月收到还款。该公司表示,由于拆借时间较短,该笔拆借资金未收取借款利息。
值得注意的是,问询函显示,龚少敏曾担任信宇人董事、财务总监,并在报告期内离职,深交所要求该公司解释报告期内更换财务总监的原因,是否存在违规行为。该公司表示龚少敏系主动离职,公司已聘任余德山为财务总监、董秘。
从个人履历看,新任财务总监余德山于2020年10月加入信宇人并任职董事、财务总监及董秘,在此之前未在信宇人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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