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点常识。
【资料图】
就算是吴丹红在法庭说劳案有“司法潜规则黑幕”的过激言论,大不了法庭批评、警告几句,不会有多大事儿。
可一门三院士之后张捷在网络上说劳案有“司法潜规则黑幕”,那就是妥妥的造谣了,如果酿成严重后果,有关部门不仅可以追究张捷的法律责任,连吴丹红也会受牵连。
说到具体案子,吴丹红的辩护理由是否成立,法庭说了算。张捷在网上传播的那些“潜规测黑幕”的所谓事实和理由,太水太外行。
法子英、劳荣枝流窜共同杀人,法子英先落网被处决,劳荣枝潜逃。
法律规定,在共同犯罪的刑事案件中,所有参加人的作用基本相当的,可以不分主、从犯。也不知案外人张捷依据什么,就给劳荣枝“赏”了一个从犯的地位?估计他忘了法子英案已经对劳荣枝在犯罪中的地位,所起的作用有了明确的认定。
张捷的荒腔走板,一看他就是想误导舆论,或者他本身就是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半吊子。
吴丹红的辩护策略是有罪辩护,希望能够认定劳荣枝是从犯,从而能减轻处理。但是,这个难度很大,尤其是二审,更难。这事儿吴丹红在法庭上说是正常的,张捷在网络上说就是胡说八道。
没有新证据,在二审,犯罪嫌疑人和辩护律师也就过过嘴瘾,大概率维持原判,想翻过来,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张捷以为自己是网红,在网上喊几声“司法黑幕”,携弱智粉丝之威,就能给江西高院施压?太天真了。
公开报道看,吴丹红搞了一些劳荣枝以前同学和同事对劳过往的品行录音录像,作为证据,以此证明劳荣枝“人之初,性本善”,可在劳涉案的连环杀人案上,这些啥用也没有。
至于张捷说的江西南昌没有管辖权,这更是滑稽可笑,估计他争当网红挣流量,忘了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的规定,亦或是他根本就不懂啥是刑事案件的管辖权。
说到张捷描述的具体案情,这话不好说。张捷说是他好朋友吴丹红告诉他的,而吴丹红早就发帖声明他没有委托任何人发布案情。故,张捷说的劳案那些死亡时间啥的,真假难辨 ,有他杜撰的虚假成分。
张捷做视频说“从劳荣枝案解开司法潜规则黑幕”,这是他故意造谣,哄骗无知粉丝的拙劣表演,估摸着他是想为他的MCN机构骗流量,让他们的R老板高兴,多分一点钱。不客气地说,这就一种以牺牲司法公信力的骗。
呸,这个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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